聚会时劝酒者四情形需担责

书香斋主  2017-01-16 20:28:27  阅读 702 次 评论 0 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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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年终岁尾,朋友聚会多起来,喝酒助兴自然也少不了。法官提醒,同饮者有4种情形的劝酒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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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年终岁尾,朋友聚会多起来,喝酒助兴自然也少不了。法官提醒,同饮者有4种情形的劝酒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。1.强迫性劝酒。比如用“不喝不够朋友”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,或在对方已喝醉、意识不清、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,仍劝其喝酒。2.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。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好,仍劝其饮酒,对方诱发了疾病。3.未安全护送醉酒者。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,神志不清,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,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。4.酒后驾车未劝阻,导致酒友发生车祸等损害的,劝酒者要承担法律责任。  (新华社山东分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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